公积金提取手续无房证明由单位经办

发表时间:2017-07-12 文章编辑: 浏览次数:88

   上月,北京住房公积金发布新政,职工租住商品房,提供无房产证明,每人每月就能提取不超过1500元的公积金。昨日,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,1500元的限额,是根据夫妻一个月提取3000元,相当于在本市租一间60平方米房子的平均租金。职工填写提取申请签字后,由单位的经办人办理手续。
  
  此次新政中,租住商品房,只要是无自有住房的,都可以不用提供租房合同和发票。公积金中心归集执法处处长顾峰表示,此次认定的是在京没有自有住房,在外地名下有房但在北京没有,也是可以按此规定提取。
  
  对于限额,顾峰昨天说,这基本上以北京市范围内60平米房屋的平均租金为标准,满足职工基本住房需求来确定的。
  
  顾峰说,租住商品房,只提供无房产证明,每人每月可提取不超过1500元的金额。首先要提交《提取申请书》,并在公积金的官网上下载打印“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授权承诺书”,由职工本人签字之后交由单位经办人。同时还要提供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、公积金联名卡账户。
  
  “职工填写签字后,由单位经办人办理手续,到我们的网点,管理中心的员工现场实时查询,打印无房证明,审核通过之后在现场办理提取,就不再需要职工个人前往开具证明。”顾峰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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